本文讨论了离婚后房产分割的问题。虽然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表明加名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并不一定是二分之一。对于没有协议的情况,法院会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和婚姻的年限等因素。文章还引用了一个案例作为例证。最后,根据法院的裁决结果,房屋及房内物品归购房者所有,剩余房贷由购房者承担,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
戴某和李某在2016年结婚,之后戴某在房产证上加了李某的名字。然而,婚姻并不幸福,李某提出了离婚诉讼,并要求平均分割房产。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到李某并没有出资购房,且婚姻关系不到一年,最终判决房屋及房内物品归戴某所有,剩余房贷由戴某承担,并一次性向李某补偿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