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今后三年,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各种优惠政策为公租房的建设大开绿灯,公租房的建设能否借势顺利开展,又能否真正解决困难人群或普通人的住房问题呢?
9月27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9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今后三年,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各种优惠政策为公租房的建设大开绿灯,能否真正解决困难人群或普通人的住房问题呢?
调查显示,37.1%的网友了解“公租房”的具体含义以及公租房面对的群体,21%的网友表示了解,41.9%的网友表示“知道一点”。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凡年满18周岁,有稳定就业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本市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城市住房保障标准的,都可以申请,不受户籍限制。
38.8%的网友认为公租房能解决经济空难人群的住房难题,46.9%的网友认为不能解决,14.3%的网友表示“不好说”。在土地成本的逐渐上扬中,商品房与保障房的建设成本同时提速。有网友担心公租房的房租也不低,也要占据家庭收入的60%到80%时,还是住不起的。
还有网友担心公租房会出现“鸠占鹊巢”的问题,对于这一点,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日正式对外发布。《意见》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意见》指出,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意见》强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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