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布了新的
物业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物业企业的监管和
业主权利,提升了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并强化了各部门的职责与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新办法的出台,将为沈阳居民提供更优质的物业服务,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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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府近日发布了一份新的物业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物业企业的监管和优质服务要求,旨在大幅提升住宅区的物业服务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新办法强调,选聘和解聘物业企业的权利完全在业主手中,物业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需依法依规组织业主大会进行决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则在选聘过程中扮演重要的引导和监督角色,确保选聘过程透明公开,增加竞争性。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新办法规定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定期推送信用情况,作为选聘的重要参考。
新办法还建立了严格的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每季度要根据日常考评、居民满意度调查、12345政务热线处理情况等,对辖区内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形成红黑榜,定期公布在行业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市房产主管部门也将依据各区、县考评结果,定期公布全市住宅区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确保物业服务标准的落实。
新办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住宅区物业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沈阳将建立市、区县两级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项物业管理工作。房产部门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社会工作部门将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也将分别负责绿化、市容和治安管理等工作。通过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新办法有效解决了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的问题,推动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次沈阳市发布的新物业管理办法,确实是从多方面提升了住宅区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仅明确了业主的权利,让他们在选聘物业公司时有了更多的话语权,还通过信用档案的建立和服务质量考评体系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物业企业的行为。同时,各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也更加明确,解决了过去常见的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的问题。最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还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要求各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推动物业企业更好地融入社区治理。这一系列措施将有效提升住宅区的整体管理效能,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大家住得更加安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