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发布了《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沈阳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旨在吸引更多外来人口落户沈阳。根据征求意见稿,新政策共涉及10条内容。首先,对于在沈阳市有重大、新增投资建设等项目的正式用工人员,可以办理落户手续。此外,认定为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也可以办理落户。同时,持有沈阳市购房产权证书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均可单独在沈阳市办理落户手续。此外,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另外,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在沈阳市投资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此次新政策还放宽了一些限制,例如取消了落户沈阳市派出所集体户“只允许本人单独落户”的限制,放宽为“本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均可落户”。另外,之前的租房落户限制“同一房屋3年内不得重复办理落户”也得到了放宽。只要前一租房落户人员户口迁出,即可为现承租人员办理落户。这些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畅通人才落户渠道,放宽投靠落户政策,为投资者、人才和求职者提供更多落户机会,促进外来人口的发展和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