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的现实和琐碎束缚了爱情的虚幻和不羁。也有人说婚姻是无坚不摧的,任何的羁绊也不能把两个相爱的人分离。而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中,婚姻往往也是脆弱的,稍有不愉快,就会引起两败俱伤。
今天,我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小李和小王是一对热恋的情侣,和其他人一样,结束了9年的爱情长跑后,两人决定结婚了。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小李比小王大三岁,作为男人,必定要担负起对家庭的责任。
小李用自己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付了婚房的首付,共18万,买了一套100平的房子,总价为51万。并且余下的贷款也是自己每月按时还。为了向小王表达他对婚姻的忠诚之心,小李决定房产证的名字只写他未婚妻的名字。小李这么做,让小王觉得特别的感动。本应是人生一桩美事,可最后两人在装修的问题上起了争执,小王向小李提出了分手,在小李备受打击的同时,女方却告诉他,准备退还此前的18万首付款,以及7万多元的已偿贷款和办证费用,在房产上与其撇清关系。
女方的做法也是遭到男方的强烈反对,该小区的房价比当初购房时单价翻了1倍有余,因此不能直接以当时的价格计算。男方认为女方的做法不厚道,他想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为此他愿意出5万作为补偿。最后,双方对簿公堂。结果也是让人出乎所料。法院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认为房子的归属属于女方,并且在婚约不存在的情况下,女方可以适当给予男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补偿。
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买的房子,最后竟然和自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感情是无价的,不能简单的用金钱和物质来衡量。想小李和小王这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有的男人认为表明真心的方式就是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但在法律层面上讲,这样也是最吃亏的。2017年婚姻法在房产分割的问题上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婚前一人出资买房,房屋落在对方的名下,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结婚买房,好像已经成为了一种习俗。有房子才有家,有家才有归属感。有一方单独出资买房的,有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有婚前买房的,有婚后买房的等等。虽然我们都是因为相爱才走到了一起,所以,更不希望因为房子而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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