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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上调普通住房标准!单套建筑面积144㎡以下 单套总价不超300万元

——沈阳上调普通住房标准!

沈阳市房产局  作者:沈阳市房产局  2022-03-15 11:55

[摘要]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我市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予以公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我市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予以公布:

沈阳上调普通住房标准!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不超过300万元

  一、自公布之日起,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和苏家屯区等区域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调整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不超过300万元。

二、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自行确定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特此通告。

沈阳市房产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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