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辽宁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购销专项检查,将日常管理水平低、质量管理责任意识淡薄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日前,辽宁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购销专项检查,将日常管理水平低、质量管理责任意识淡薄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辽宁省食药监局介绍,第二类精神药品,是指临床广泛使用的特殊管理药品。
此次专项检查中,要求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2014年以来所有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及原料药购买方资质的真实性开展自查,未经资质真实性核对确认的,不得与其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还对全省115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分析企业自查报告,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将日常管理水平低、质量管理责任意识淡薄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核实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购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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