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沈阳市消防支队推出五项措施,改进放宽了消防审批流程,实现了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高消防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近日,沈阳市消防支队推出五项措施,改进放宽了消防审批流程,实现了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高消防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据了解,五项措施具体包括:取消部分审批项目。实现部分项目“一次不用跑”。即: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三层以下住宅类建筑的建设工程;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库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3000立方米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5000立方米的戊类厂房不需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下调备案抽查比例。人员密集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80%下调至50%;公众聚集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100%下调至55%;公共娱乐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100%下调至60%;其他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60%下调至20%。
工业改造“承诺零审批”。如果需要进行审批的项目,实行“先建后备案”,建设单位只需提交严格执行消防设计、施工标准的书面承诺,即可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备案。
企业网上备案抽查。允许社会单位自行在互联网上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再加盖行政专用章确认。
简化申报验收材料。建设工程竣工申报消防验收或备案时,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文件需提供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清单和产品序列号,按消防产品清单现场比对一致性,按产品序列号上网比对消防产品检测合格情况。
另悉,出台的五项审批措施是沈阳市比照最优标准,限度地改进审批权限,缩窄审批范围的又一个有力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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