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沈阳市将重点面向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电子信息、医药化工、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依据紧缺急需程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奖励补贴。根据人才层次和薪酬水平等,奖励补贴为50万元。
沈阳市将重点面向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电子信息、医药化工、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依据紧缺急需程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奖励补贴。根据人才层次和薪酬水平等,奖励补贴为50万元。
重点面向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等产业 依据紧缺急需程度给予奖励补贴
近日,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沈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沈阳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和建立补贴实施办法》明确,沈阳市将重点面向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电子信息、医药化工、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定期发布《沈阳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并依据紧缺急需程度,结合沈阳市实际,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奖励补贴。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办法中确定的补贴对象涵盖,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按《沈阳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培养引进的人才;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并就职于世界500强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开展择优奖励补贴。根据人才层次和薪酬水平等,将奖励补贴对象分为A、B、C三个类别,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资助。在满足各类的其他条件情况下,奖励补贴对象须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集中评审确定奖励补贴紧缺急需人才 由用人单位将补贴发放给本人
人社部门将依据《沈阳市紧缺急需人才需要目录》中产业类别、职位类别、任职基本条件、薪酬水平等,通过集中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奖励补贴的紧缺急需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奖励补贴常年受理,定期分批发放。需由单位申请、区县审核、评审共识,后公布名单。
市财政对区、县补贴资金给予50%补助,由各区、县人社局将“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分3年,按照4:3:3的比例划拨给奖励补贴对象所在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将奖励补贴资金发放给本人。如受奖励补贴人在3年奖励补贴期内离开申报时的培养单位,人才离职当年即停止放发。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违规使用奖励补贴经费等行为,经核实,由区、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向用人单位追缴奖励补贴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所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