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的一大亮点即为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可以走“绿色通道”。
新修订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的一大亮点即为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可以走“绿色通道”。
专项维修资金,是当房屋出现屋顶或墙面漏水、电梯年久失修、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等情况时,可以动用的专项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钱”和“治病钱”。在范围内,这笔资金的使用率一直不高。一方面,一些小区业户急需动用维修资金对住宅设施进行维修;另一方面,由于使用程序上的限制,成功使用维修资金的案例不多。
维修资金之所以出现“沉睡”现象,主要原因是维修资金“宽收严支”的设计,在使用上要走严格的程序。譬如,以往规定,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得到两个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一是全体业主的2/3;二是这2/3的业主占据的住房面积需超过小区总体住宅面积的2/3。这种制度设计固然有助于保障基金的安全,确保其专款专用,但过于繁琐的程序有如一把双刃剑,在防止大修资金被挪用、滥用的同时,也人为加大了其正常使用的难度。
现在,新条例规定,在六种情况下专项维修资金可以走“绿色通道”,这就有助于解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低、支取不畅等问题。此外,沈阳等省内多个城市也都已经专门制定了应急政策。对维修资金的交存、账户更名、退款、使用核准做出细化指导,也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程序多、使用难”等问题进行了完善,都是为了让维修资金的申请和使用不再难、不再慢。
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钱”,也是“治病钱”。房屋一旦“生病”,维修资金就要挺身而出进行“医治”,一刻都不可怠慢。从长远看,要让这笔“养老钱”真正活起来,用之于民,还应该进一步加大公开透明力度。比如通过完善法律规章的途径,建立健全资金公开运行、管理的机制,并辅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既要使业主看得见资金本金,还要看得见和支出,真正能够监督账户资金规范运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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