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沈阳新政 非住宅和公寓类房屋不在限售范围

沈阳网  2017-08-10 08:57

[摘要] 8月7日,沈阳市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在市场引起强烈反响。昨天,沈阳市房产局对新政中的限售政策及公积金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

8月7日,沈阳市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在市场引起强烈反响。昨天,沈阳市房产局对新政中的限售政策及公积金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

非住宅和公寓类房屋不在限售范围

【原文】在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商品住房的,不予限售;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二手住房的,不予限售;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二手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起满2年可上市交易。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购买二手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起满2年可上市交易。

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限售住房,不受前款规定限制。因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子女就学等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学费的,经房屋所有权人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可解除其限售住房的限制。

【释义】本次限售只针对住宅房屋再次出售的,非住宅和公寓类房屋则不在限售范围内。本次限售的区域为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包含沈阳市浑南区(不含沈抚新区)、沈河区全域住房,大东区、和平区、铁西区、皇姑区、于洪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三环区域内部分住房,不包含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全域住房。沈阳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商品住房和家庭二手住房并再次出售的,不予限售。沈阳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非沈阳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沈阳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二手住房、非沈阳市户籍居民购买二手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起满2年可上市交易。在限售范围内的房屋再次出售时,卖房人除提供存量房转移登记要件外,还应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以便不动产登记机构按家庭成员拥有住房套数进行查询、审核。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限售住房,再次转让时不在限售范围内。对于该条“因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子女就学等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学费的,经房屋所有权人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可解除其限售住房的限制”内容中对“大病重病”和“子女就学”等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学费情况的认定,由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并出具“认定书”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予以执行。

责任部门:市规划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22973533

二手房转让以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原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缴存职工,无贷款记录的(含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存在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3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提高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释义】此前发生的房产交易行为按原政策执行,之后发生的交易行为按本政策执行。其中,商品房买卖以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日期为准;二手房转让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责任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处

咨询电话:23946643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沈阳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