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5日,沈阳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时整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延期至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并且本次拍卖将在设定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地块具体情况,采取“限地价、竞配建”“限地价、竞自持”等方式确定竞得人。
7月25日,沈阳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时整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延期至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并且本次拍卖将在设定限价的基础上,根据地块具体情况,采取“限地价、竞配建”“限地价、竞自持”等方式确定竞得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我局2017年7月1日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沈阳日报、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网站、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信息网发布的沈土拍[2017]7号《土地拍卖公告》及公告地块《竞买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定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10时整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延期至2017年8月15日上午10时举行,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8月14日14时整,竞买资格确认及号牌领取时间截至2017年8月14日17时整。有意向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可于2017年8月1日起原渠道领取地块的补充文件。
二、为落实住建部、国土部有关文件精神,保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严防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本次拍卖将在设定限价的基础上,根据地块具体情况,采取“限地价、竞配建”“限地价、竞自持”等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详见地块补充文件。
三、补充公告发布前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企业可根据企业情况随时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手续。
四、沈土拍[2017]7号《土地拍卖公告》及公告地块《竞买文件》与本次补充公告不一致事项,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内容及补充文件为准。
联系人:陈宏迈 男
联系电话:22973106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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