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沈阳出台新一轮房产新政稳定房价 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降10万

辽宁日报  2017-05-19 06:07

[摘要] 记者陶阳报道 5月18日,沈阳房产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沈阳新一轮的房产新政共包括出地出让、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等12条措施,旨在进一步稳定住房价格和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陶阳报道 5月18日,沈阳房产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沈阳新一轮的房产新政共包括出地出让、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等12条措施,旨在进一步稳定住房价格和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沈阳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限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额为80万元。分别比现行政策降低1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可能调整,以往“认房不认贷”的政策不再实行。《意见》中指出,购买商品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为20%;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为30%。

购买存量(二手)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内的(含10年),贷款首付比例为3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25年以内,贷款首付比例为40%。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内的(含10年),贷款首付比例为40%;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25年以内,贷款首付比例为50%。对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予受理。

《意见》还明确,居民购买用于自住的新建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用途项标明“自住”的,在落户、水电暖民用价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但其原规划的商业属性不变,其中享受落户政策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并实际居住,享受民用电价需现场用电性质属于城乡居民住宅用电范畴。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发布后,沈阳市以往有关大中专在校生和毕业生购房支持政策继续执行;已按以往相关文件购房,但尚未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购房人应继续享受落户、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沈阳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