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的公告》。从3月13日开始,申请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沈阳人将享受二手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近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的公告》。从3月13日开始,申请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沈阳人将享受二手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据了解,去年7月4日起,管理中心已经开始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工作人员介绍,针对的是商品房。此次继续开展贴息贷款业务,将存量房也纳入贴息贷款业务范围。
记者了解到,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指管理中心将受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由承办银行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职工只需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向承办银行还本付息,承办银行自营性贷款利率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息差额,由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审贷程序及所需要件、本息偿还方式等与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相同。这也意味着,沈阳人用公积金贴息贷,花一样的钱,更省事儿省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阶段性存量房贴息贷款适用范围为沈河、和平、铁西、大东、皇姑、于洪、浑南市内七区的存量房。沈北、苏家、辽中、新民、法库、康平存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各区办理。
市内七区存量房
贴息贷款业务办理网点
网点 地点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河管理部 沈河区惠工街159号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平管理部 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8号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3号
中国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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