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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山墅开发商陷债务纠纷 连累业主数十套房被查封

辽沈晚报   2016-11-23 20:01

[摘要] 11月10日,沈阳市皇姑区崇山墅小区业主发现单元门外贴了一张法院查封通知,大意是因债务纠纷,查封崇山墅88套房屋,包括门市和住宅。这个消息对于业主来说可谓雪上加霜——购房已经两年多还没完成产权备案,房产证更是遥遥无期,如今又面临查封……让业主们更无法接受的是,想找开发商交涉也变得困难:设在门市的一处服务 ......

11月10日,沈阳市皇姑区崇山墅小区业主发现单元门外贴了一张法院查封通知,大意是因债务纠纷,查封崇山墅88套房屋,包括门市和住宅。这个消息对于业主来说可谓雪上加霜——购房已经两年多还没完成产权备案,房产证更是遥遥无期,如今又面临查封……让业主们更无法接受的是,想找开发商交涉也变得困难:设在门市的一处服务 找不到人,也不知道开发商目前的办公地址。

房子买了两年多 还没完成备案

2014年夏天,市民张维(化名)交全款在崇山墅买了一套洋房,花费300余万。“开发商是辽宁城开维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完房款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张维说,合同在正常条款之外还有一份“补充协议”,“因为这个小区的房子当时已经被抵押出去,开发商把备案时间往后延了6-8个月。”

她算了一下,延期后的备案应该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根据合同,如果开发商在这期间没办完备案,我们可以选择退房。”

“现在看,隐患在买房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张维说,她和多位业主在截止日期之前就曾多次找开发商催促办理备案和房产证,“每次都说会尽快,但事实上到现在也没有办下来。”

张维等业主面临被查封的住宅每套二三百平米,这一连串的不顺和突变让业主们上火不已。业主们认为,这个严重后果的根源在于开发商没有履行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开发商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百余套房只住十来户 小区冷清形同“弃管”

昨日下午,辽沈晚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南门敞开,值班室无人,园区内树木凋零,个别过道处丛生的杂草倒伏。在小区逗留近4个的时间里只遇到两名业主,均表示自家住宅不在查封之列。

“这套房子用于公司办公,并不是私人居住”,其中一位业主表示,“听说了查封88套房子的事,但我们这套房子是开发商顶账来的,并不是我们买的,手续啥的都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我们也不会答应开发商拿它来顶账啊……”

小区共有9幢楼,其中8幢为多层洋房,北侧1幢为小高层。昨日下午3时许,天色已略偏昏暗,从楼外朝窗口望去几乎看不到有人生活的迹象,很难看到窗帘,少有亮灯,更未发现有人在窗口走动。

离开小区时,辽沈晚报记者遇到了南门保安,他表示整个小区有100余套住宅,但目前入住只有10多户,“我们绿建物业是开发商雇的,但根本不知道开发商的去向。原来这里在门市有个服务 ,但现在也关门没人了。”

开发商人去楼空 业主称“想找太难了”

小区南门外,辽沈晚报记者遇到了一名神情略显茫然的男子。“我在别的小区买的房子,跟崇山墅是同一个开发商。他们电话通知我到这边的服务 来办手续,但他们却锁着门没有人!”这名男子说。

记者了解到,位于三台子互通立交桥 的某小区也是该开发商的项目,因陷入停工三年不交房引发业主旷日持久的维权。该开发商曾在市府大路某大厦办公,但也早已搬走。“不知道搬到哪去了,想打听都不知找谁问!”这名男子无奈地说。“想找开发商太难了,听说会给我们统一答复,但什么时候答复、能不能处理好这件事,完全不知道。”张维说,业主已就查封一事报警。

辽宁同宇律师事务所主任姜乃芳律师表示,此事件中开发商出售房屋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告知消费者房产抵押情况,这个做法从法律角度讲是允许的。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履行合同,应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还有一点不应忽略,就是购房者应对房产的抵押合同具体条款有所了解,如果抵押合同是无法解除的,那么开发商把已抵押房产卖给购房者就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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