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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股权之争再起波澜 华润到底站在哪一边

辽沈晚报  2016-07-01 08:14

[摘要] 针对此前宝能提请罢免所有万科董事、监事的提案,昨日,华润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表态,称对于6月24日公告中罢免所有万科董事、监事的提案,华润有异议;并称华润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角度,考虑未来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

针对此前宝能提请罢免所有万科董事、监事的提案,昨日,华润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表态,称对于6月24日公告中罢免所有万科董事、监事的提案,华润有异议;并称华润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角度,考虑未来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

6月26日,万科A曾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发出的“关于提请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12项议案涉及万科上市公司10位董事和2位监事。

公告称,这两家“宝能系”旗下公司,作为合计持有万科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万科董事会召开万科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包括提请罢免王石、乔世波、郁亮王文金、孙建一、魏斌、陈鹰的董事职务;提请罢免华生、罗君美、张利平的独立董事职务;提请罢免解冻、廖绮云的监事职务。

华润宝能否认“我们是一伙的”

华润股份6月30日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称: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同日,钜盛华及前海人寿在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中也表示:钜盛华和前海人寿与华润股份或中润贸易之间均不存在互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6月27日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关注函,要求核查华润股份及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并说明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及其理由。

华润股份称,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并未就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签署或达成任何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并不存在任何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且双方在行使万科股东表决权时,在部分事项上已存在较大分歧,比如:审议万科2015年度报告及审计财务报告事宜,华润股份的表决意见为同意,而钜盛华及前海人寿的表决意见为反对。

钜盛华及前海人寿也声明:与华润股份、中润贸易之间均不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宝能对万科管理层保留期待望者留任

对于提出罢免万科管理层的原因,宝能在对深交所的回复中指出,此次提出的董监事罢免议案是为了解决万科当前公司治理混乱的问题,同时也给全体股东一次依据《公司法》、万科公司章程规定公开、公平、公正、重新提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董监事的机会,以能够让董事会、监事会均衡代表股东的利益。

宝能还称,希望通过纠正本届董事会、监事会偏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行为,把万科的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到上市公司法律框架下,以接受全体股东的正常监督,进而推动其长远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真正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的企业标杆。

对于未同步提名董监事候选人的原因,宝能回复称,是充分尊重万科团队的历史贡献与社会影响力,为全体股东(包括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保留充分考量和准备的时间和空间,对万科管理层保留了期待。同时,宝能希望管理层中的者继续留任万科。

万科控股权之争敲响警钟多公司增设反恶意并购条款

万科股权之争警示之下,不少A 股上市公司开始未雨绸缪,纷纷修订公司章程,增设反恶意并购条款,预防控制权旁落。

6月29日,中国宝安股东大会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获得了通过,从而将“金色降落伞”和“驱鲨剂”两项反恶意并购条款写入了中国宝安的公司章程。

金色降落伞

“金色降落伞”策略,指目标公司与其董事及高层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或普通员工在相关条款中约定,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时,该等人员不管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解职都将获得巨额补偿金。

“金色降落伞”策略提高了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形成阻碍。如果补偿金太少,则无法起到反收购的作用;如果补偿金太高,则容易被认为会侵害股东利益。因而,深交所对中国宝安问询函中也要求公司说明此次修改“是否存在限制股东权利、损害股东基本权益的情形”。

实际上,在公司章程中添加“金降落伞”条款的不止中国宝安一家,多氟多、海印股份、兰州黄河、友好集团等公司的章程中也存在类似条款。

驱鲨剂

“驱鲨剂”策略,是一种比较温和的反恶意收购战术,主要就是在公司章程中设立一些条款,增加收购者获得公司控制权的难度。例如,提高董事提名的门槛、降低收购人持股变动触发披露义务的法定低比例或增加相应的报告和披露义务等。

此前,世联行也尝试在公司章程中增添“驱鲨剂”条款。针对恶意收购,隆平高科有关股东在今年1月份也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类似修订章程条款,深交所问询后,公司又取消了关于反恶意收购的部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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