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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买公寓 享住宅同等政策

辽宁日报  2016-06-03 02:07

[摘要] 因为面积小、地点优、拎包即住等优点,公寓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青睐。

因为有面积小、地点优、拎包即住等优点,公寓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青睐。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中的政策,居民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新建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在落户、入学、水电暖民用价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居民购买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用途项标明自住的,按住宅享受税收、交易手续费政策。

落户入学按购买住宅政策办

沈阳市规定,对于居民新购买的(含已购买的)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用于自住的,按照购买住宅落户政策进行办理,不得擅自增加其他限制条件。

据了解,外埠居民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准许其本人、配偶、同住(指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未婚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沈阳市。购房落户的,购房者本人如已婚则不得夫妻拆户办理,必须共同迁入。购房者18周岁以上未婚成年子女可单独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但未满18周岁子女只能与其父母一同办理落户)。

沈阳市内户口迁移坚持在现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在政府主管部门编制正式的街路地址、门楼牌号后,凭合法房屋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证、购房发票、准住通知书)等允许市内迁移迁入新居落户。

值得一提的是,沈阳市还规定,从今年开始,自住型公寓房主的子女,在入学方面享受与住宅同等政策。

水电暖价格和住宅一个价

根据新规,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送电后,如住户取得独立的商住两用产权或居民产权,且使用性质为居民生活用电的,可以到所属供电分公司办理执行居民电价手续。

对于房证上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公寓、商住两用及其他等信息的建筑,被用于居民住宅的,按照居民供热价格标准收取采暖费;被用于办公或经营的,按照非居民供热价格标准收取采暖费; 既用作住宅又用作办公或经营的,住宅部分按照居民供热价格收取,办公或经营部分按照非居民供热价格收取。

据了解,对于房证上登记为公寓、商住两用及其他等信息的建筑,用户应带着房证到供热单位登记实际使用用途。经供热企业现场勘验后,确定收费标准;对于之前已经按非居民住宅收取的用于居住的公寓,用户可以到供热单位申请变更,经供热企业现场勘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可更改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从2016至2017年度采暖期开始执行,更改之前陈欠部分的采暖费仍按原来的收费标准追缴。

购买公寓享受住宅同等税费

今年3月25日起,个人购买新建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的用途项标明自住的,按住宅享受税收、交易手续费政策。交易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收取。

契税征收标准为: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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