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沈阳首张二手房增值税发票五一开出

沈阳晚报  作者:高薇  2016-05-03 07:55

[摘要] 5月1日,沈阳市地税局于洪分局开出首张二手房转让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首次涉及二手房交易环节的“营改增”从此走进现实,辽宁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地税代征二手房增值税业务顺利上线运行。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5月1日,沈阳市地税局于洪分局开出首张二手房转让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首次涉及二手房交易环节的“营改增”从此走进现实,辽宁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地税代征二手房增值税业务顺利上线运行。

当日上午,市民孟先生来到沈阳市地税局于洪分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据了解,该套房产是其母把名下住宅通过交易过户的方式传承给孟先生。地税工作人员根据其房产市场评估价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信息载明房产市值32万余元。

二手房“营改增”细则显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孟先生交易的房产已超2年,所以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即此前的营业税),因此在其增值税发票上“税率”及“税额”项目上并没有内容。又因该套房产是其首套且90平方米以下住房,孟先生享受了1%的契税优惠税率,只缴了3200多元的契税。

假设该套房产购买不足2年,则需按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房产市值按32万元计算,即320000÷(1+5%)×5%=15238元,比原来的营业税320000×5%=16000元能省762元。

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说,“除非急用钱等情况,为了合理规避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很少转让交易2年之内的房产,实际交易中涉及缴纳增值税的比重很小。”

来自省地税局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1日上午10时,全省地税系统(不含大连)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4张,票面金额合计1431万元,代征增值税18.8万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沈阳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