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沈阳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上调

时代商报  2016-02-22 09:14

[摘要] 沈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按三部委要求于21日上调公积金存款利率。

 

昨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按三部委要求于21日上调了公积金存款利率。也就是说,职工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将更“丰厚”,以账户中有10万公积金存款为例,每年多可新增利息400多元。

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定期计息

以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

此次政策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执行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此举既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合理存款,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和有效性,也有利于简化合并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档次,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方向。同时,此次调整是住房公积金和缴存职工存款之间的再分配,不会推升整体利率水平,也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运营。

进一步降低购房者还款压力

业界分析,该政策是希望通过提高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进而激励更多人有意愿去缴纳公积金,体现的是公积金政策层面的思路变化。同时,分析表示政策也为去库存,上调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可以刺激购房者更加充分利用公积金。公积金存款利率按基准,其实是提升购房者存款利率,再加上之前由于降息导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降低,这意味着公积金贷款的存贷利差进一步减少,对于购房者来讲,还款压力可以进一步减轻。

此次政策还相当于政府鼓励工薪阶层积极缴纳公积金,并给予等同于理财性质的保障。这样做,能够扩大公积金缴纳的范围和规模,对于后续公积金利用也能够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10万公积金存款每年新增利息400多元

此次政策调整,职工账户的公积金能增加多少钱,本报帮您算算账。以前,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按照1.50%执行,实际上利差计算为0.4%。

如果说去年年底结余公积金有10万,今年这部分产生的利息从1100元涨到1500元。若今年每个月公积金有1000元,原来按活期算1年的利息只有22.75元,现在按定期算有97.5元。因此到今年年底,公积金账户金额变为113597.5元,按原来的利率则只有113122.75元,增加了474.75元。

再假设职工每月缴存公积金300元,其所在单位每月缴存300元,该职工每月共计缴存公积金600元,每年缴存7200元,上年结转共计20000元。

根据过去标准计算,该职工当年归集公积金存款利息为7200元×0.35%=25.2元。而按新政执行后,该职工当年归集公积金存款利息为7200元×1.5%=108元,此项增加了82.8元。在上年结转方面,新政执行后,该职工可获得存款利率300元,较现行政策的220元,多了80元。可以计算,按新政执行,该职工获得的存款利率较现在多了162.8元。

本报记者 李越

·相关新闻

90平米以下二套房契税由3%降至1%

从今日开始,市民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套房所要缴纳的契税进一步降低了,90平方米以下二套房的契税由3%降为1%。以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以下,价值50万元的二套房为例,可节省1万元的税款。昨日,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惟一住房和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标准进行了调整,自今日起执行。

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此前,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税率为3%。以一套面积90平以下、价值50万元的二套房为例,此次税率下调了2%,可节省1万元税款。

目前,在沈阳购房,个人缴纳契税执行的是个人申报家庭房产套数,税务部门根据购房人的申报结果进行核税,如果填一套的话就按照首套缴税,填二套的话就按照二套的规定缴税。沈阳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新政策实施后,在沈缴纳契税是否还可实行“个人申报”,还需等待进一步通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沈阳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