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沈阳市房产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程序的通知》,从今年2月15日起,沈阳市商品房登记办证全面实行“单方申请”,即由购房人单独申请办理。
根据沈阳市房产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程序的通知》,从今年2月15日起,沈阳市商品房登记办证全面实行“单方申请”,即由购房人单独申请办理。
但一些市民发现,办房证并不一帆风顺,个别开发企业没有配合出具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市民想自行办理商品房登记
沈阳市民袁先生昨日向本报反映,他于去年11月在沈北新区一个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听说可以单方申请办理房证,便于今年2月17日向开发商售楼处的人员询问,希望能够拿到盖有企业印鉴的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初始登记证明,自行办理商品房登记。
“但售楼处工作人员说没接到文件,自己不可以办。”袁先生认为,新政策很好,但开发商不配合,老百姓办事难。
昨日下午记者就办房证问题向该楼盘售楼处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获悉房产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但上级领导还在商讨,何时执行仍需等待。
记者又就袁先生的事情咨询了沈阳市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原来多数开发企业办理房证的流程是提前联系好业主,比如一个盘有100户,大家约好某天一同办理房证,现在开发企业只需提供盖章的材料给业主,业主愿意哪天办理都可以,这其实也便利了开发企业。”该工作人员解释。
至于为何存在有些开发企业不配合购房者办理房证的现象,工作人员表示,这或与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本身证件不齐有关,如果该楼盘没有进行房屋初始登记,自然也提供不出相关证明。
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房前需考虑开发企业是否已验收合格证件齐全,这也关乎以后能否顺利办理房证等问题。不过楼盘是否验收合格,属于建设主管单位的管辖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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