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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2015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沈阳日报  2016-01-17 06:58

[摘要] 2015年,按照《沈阳市2015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实施细则》(A类单位)中生态环保的工作要求,沈阳市各地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蓝天行动工作,加大水、气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现将全市各地区2015年度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有不同意见可在见报一周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2015年,按照《沈阳市2015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实施细则》(A类单位)中生态环保的工作要求,沈阳市各地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蓝天行动工作,加大水、气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现将全市各地区2015年度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有不同意见可在见报一周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24—24851769(拨打电话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5时)

和平区2015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2015年和平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成立了由区考评办、房产局、教育局、环保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保护任务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召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调度会议,对具体的工作任务进行科学调度,系统落实。

一年来,整个改革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将大环保、大生态理念向政府部门延伸,建立了政府定期向人大、政协做专题工作汇报制度、生态环境政绩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全区干部生态环境知识培训制度;向教育延伸,建立了和平区中小学环境教育制度,在孩子们天真的心里播下生态环境的种子;向企业延伸,建立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引导企业把自身经营活动转入到生态环保的轨道上来;向社会延伸,建立了和平区环境准入制度和生态环境建设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

二、生态环保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和平区已经完成了浑河生态保护地红线划定工作,确保浑河断面水环境质量达标,实现区域可协调发展。

2015年用50多天的时间对和平区境内的6条水系进行了科学的调查,划定了浑河(和平段)生态保护地区域。为便于科学管理,在生态保护地标志性地点,进行了GPS定位。组织各部门对生态保护地巡查2次,并责成环保分局将巡查结果形成《生态保护地资源调查表》、《生态保护地管理工作情况表》上报市环保局。

三、碧水工程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

2015年和平区建设完成了白塔堡河河口湿地工程,并投入使用。项目运行后,极大改善了白塔堡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进行满融地区地下管网建设,现在该地区的生产生活污水已经进入城市管网;落实完善“河湖长”制,重点加强浑河站西地区环境管理,推进配套管网和截污工程,加强农村面源治理,使白塔堡河口湿地稳定运行,地表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加大对水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无污水直排口。

四、蓝天工程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1、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进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程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实施拆除联网、清洁能源改造、清洁能源替换,解决小锅炉污染问题。拆除了50座民用锅炉房(80台锅炉),联网面积295万多平方米。完成第六人民医院等6家13台燃煤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工程。推进20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作。完成了二热五里河锅炉房等4家12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改造吨位440吨。

全面完成暖房工程、拆除民用废弃烟囱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分三期实施了115万平方米,涉及7家供热企业,21个点位。受益居民246栋、1.78万户。拆除废弃烟囱49根,启动棚户区改造居民2629户,完成数量在全市名列前茅。

环保部门敢于运用新法规、新技术,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及时整改。查实“沈阳二热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案”,开出全市乃至全省按日计罚张罚单。通过实施“白加黑”、“5+2”环境执法模式,对全区228家燃煤锅炉进行拉网式排查,一年来发现并立案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38件次,查封燃煤企业1家,收缴罚款123万元。

2、多部门联合,多手段并举,控制扬尘污染

一是严格管控扬尘污染。完成了全区76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改造整治,整修围挡7800米。建成区内全部施工现场实现硬覆盖、围挡、水冲洗及监控设施安装。对全区40个拆迁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整修围挡2000米,严防扬尘污染。

二是街路扬尘控制全面达标。在全区62条街路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机扫率达65%,景观路机械化湿式清扫达到100%。制定裸露地面绿化覆盖计划,完成新增绿化面积3.5万余平方米,铺设草坪2.6万余平方米。

开展扬尘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拆迁现场等出入口硬覆盖、易扬尘物料堆进行监管,督促车轮清洗,严厉查处残土乱排乱卸。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082人次,发现并责令改正不按要求堆放物料行为21件,责令整改砂场22处、混凝土搅拌站3处,取缔露天占道烧烤1716处。

3、从源头管控,严打机动车尾气污染

交通部门开展了运营黄标车淘汰工作,全年共淘汰尾气超标车辆41台,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交警部门专门组织警力对辖区内黄标机动车走绿标路进行集中整治,对违章驶入的黄标车查处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了区内9个加油站,确保不合格油品不能上市销售。

五、和平区污染减排指标落实情况

2015年和平区共实施了锅炉脱硫除尘改造、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拆除联网等一系列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超额完成了“十二五”大气污染减排任务。2015年,完成4家12台20吨以上非电燃煤脱硫除尘改造工程、50座民用锅炉房(80台锅炉)拆除联网工程和6家13台燃煤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2015年度,和平区采取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拆小并大、科学管理等措施,煤炭消费量为59.11万吨,非电燃煤总量下降1.8万吨,连续9年负增长

沈河区2015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一、创新工作方法,科学推进绩效考评

2015年沈河区明晰考评体系、完善考评办法,力求做到简单、管用、好使。通过丰富督查手段,加大督查力度,使全区各项重点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充分发挥了监督和保障作用。

一是围绕“5+1”幸福沈河建设框架设定考评体系。二是优化考评内容。在制定《沈河区2015年度幸福沈河建设考评细则》的过程中,对考评指标进行了大幅度的精简、优化,设置部门考核“量化红线”。三是通过开展半年考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组织开展了半年指标考评,形成各类单位半年考评成绩排名表,并在区政府全会上予以公示。四是充分采纳群众对各单位评价意见。开展了“沈河区360度外部评议系统”。

二、狠抓工作落实,全面保障重点工作任务高效开展

一是狠抓决策督查,确保重点项目高效推进。通过“沈河区绩效考评与信息管理平台”,对重点工作实行过程管理,每季度督办汇总落实情况。二是实抓专项督查,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扎实做好市政府绩效考评承接,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针对愈发凸显重要性的生态环保和蓝天行动工作任务,沈河区在《沈河区2015年度幸福沈河建设考评细则》之外,又组织一套单行的考核体系,以区委《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为依托,以《沈河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为蓝本,对蓝天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单独考核,保障签署蓝天行动责任状的部门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科学准确定位,彰显沈河区特色

沈河区委、区政府一直秉持“生态立区”理念,坚持择商选资,对高耗能、高污染以及不符合发展定位的项目,不洽谈不引进。形成了“无工业、不涉危、不涉重、不涉农”的特色。

四、突出重点工作,狠抓绩效考评生态环保工作关键

基于以上的定位和特点,沈河区生态环保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集中在落实蓝天行动,致力于能源结构优化和燃煤污染控制。以及加强水系建设,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

1、强化燃煤锅炉管理、优化供热结构。管理思路是大吨位锅炉实施脱硫和高效除尘,实现达标排放;小锅炉推进拆除联片或清洁能源替代,逐步全部取缔;中等吨位根据供热规划和民生需求,分类指导。到2015年底,辖区全部40吨以上的大吨位锅炉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按照新标准GB13271-2014)。共拆并小吨位锅炉59台,锅炉房30座。从2014年至2015年已拆除锅炉房63座,锅炉115台。全区的锅炉总数从524台降至目前的260台,减少了50.4%。

2、推进清洁能源应用。在全市率先开展煤改电改造。全区已实施洗浴类项目污水源热泵改造7项,替代了原来使用的原煤散烧炉、型煤炉;又实施了小型电热供暖锅炉的试点项目,民用供暖“煤改电”开了先河。其后又在彩电塔、祥运供暖公司等三个项目实施了电供暖锅炉的改造。

3、真抓实干、落实蓝天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要求,沈河区政府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沈河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2015年5月19日,沈河区政府召开了蓝天行动大会,会上部署了蓝天行动的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同心协力全面开展蓝天行动,彻底改善沈河区大气环境质量,提高百姓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幸福沈河。

实施高效除尘器、脱硫改造及使用清洁能源。以开展高效除尘器和脱硫工程改造、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为重点,通过召开全区供暖企业大会,约谈企业领导等方式,推动了企业治理改造的决心。使原计划2015年改造治理三座锅炉房8台锅炉增至13座锅炉房、28台40吨以上锅炉开展除尘及脱硫治理改造。2015年12月初,治理改造工程全部竣工,通过了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煤改清洁能源的燃煤锅炉共计17台,其中包括煤改电5台,煤改污水源热泵6台,煤改太阳能及并网6台。加快燃煤锅炉拆小并大,提高供热效率。有计划地推进锅炉的拆除联网工作。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共拆除30座锅炉房,拆除燃煤锅炉59台,圆满完成了蓝天行动的工作任务。

在其他非环保系统工作领域,在落实蓝天行动实施方案中也取得突出进展:

(1)沈河区建设局在建筑施工工地围挡、视频监控、物料堆放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污染预警时,及时落实工地停工;

(2)沈河区城管局在落实机械清扫和湿式清扫上屡获市政府表扬,其清扫机械配备数量和机械化清扫率均列全市位;

(3)沈河区征收局作为扬尘控制的牵头部门,鉴于大量扬尘出现在拆迁环节,区政府以务实的态度,将责任落实给征收局采取湿式作业和现场喷洒水雾等措施。

(4)沈河区执法局在夏秋季与公安、环保、工商联合执法,开展取缔露天烧烤的百日行动。

4、落实碧水工程,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沈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紧抓两个关键点,一是突出重点,整治两河。二是保护水源,确保安全。沈河区水环境面临的是东部部分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尚不健全,满堂河、辉山明渠污染严重的问题。为此,一方面加快东部功能区建设步伐,先后有凌云、六药、八里铺、高官台、大庙子、后陵前堡等多个地块通过土地征收和开发,实现基础设施的升级。另一方面经多年的努力和多方呼吁,终于将满堂河、辉山明渠列入综合整治计划,2015年已经全面开工,工程竣工后,沈河区将彻底改变地表水质不佳、景观水体不足的现状,实现两翼齐飞—东翼宜居宜游、西翼宜业宜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上升到食品安全高度,把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摆在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水源地周边是否存在污染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经现场检查,保护区周边无产生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的企业。通过全面检查,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较好,企业制定了相应的安保计划和应急预案。

2015年皇姑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较好地完成了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成立了皇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目前,编制完成《沈阳市皇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定,为推动皇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生态环保任务指标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逐年提高考核权重。

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圆满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完成沈飞公司、兴鼎供热等9家单位17台总计吨位975蒸吨的大型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升级改造,2015年一年改造的总吨位是“十二五”前四年改造总和的2.67倍。完成52台708蒸吨的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完成航天新乐、祥运供热等19台总计吨位162蒸吨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率先在全市民用供暖领域开展了煤改清洁能源试点工程。完成了明廉、昆山等4座民用供暖燃煤锅炉房的煤改气和煤改电工程,在降低了污染物排放的同时,将原有的储煤场地改为了居民休闲活动广场,美化了居民生活场所。预计,全区可减少燃煤量10万吨,削减二氧化硫1900吨、氮氧化物450吨,远远超过市下达的削减二氧化硫112.68吨、氮氧化物36.96吨的减排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耗量实现了逐年下降。

二、生态环保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对区内百鸟公园、舍利塔公园园区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提出了舍利塔公园红线划定调整的建议,高质量完成了区域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投入1.3亿元,完成舍利塔盛京碑林公园建设。启动改造北塔公园、克俭公园,实施北陵大街等4条重要街路景观提升和崇山东路等6块精品绿地建设工程。完成主要街路节点和城市出入口的雕塑景观亮化工程。

天山路等14条街路改造工程全部完工,实施蔷薇河街北段等3条小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和交通整治,“治堵”取得阶段性成果。

实行街路长负责制,全力打造18条示范街路、30条严管街路。拆除各类违章建筑12万平方米,治理违规牌匾2.7万平方米。全区二级以上街路实现机械化清扫作业,北陵大街成为全市扫保标杆街路。

三、碧水工程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一)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北部经济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积极争取市补助资金150万元,推进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前期立项审批,正在办理工程设计招标工作,待开春达到施工条件后开始工程建设,届时将解决长期困扰我区的北部经济区污水直排问题。

2、开展七二四明渠改造工程。2014年11月启动七二四明渠改造工程,铺设直径1.8米钢筋混凝土管材,全线明渠改暗渠,总投资1115万元。

3、北运河整体治理情况。开展北运河皇姑段的新北等三个泵站和北陵湖引排水口、友谊宾馆湖入水闸的水质监测,专门安排人员对有可能排污的泵站进行值守。同时,派专人配合运河的污水治理。

(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

通过采取“管住源头,监督过程,治理末端”三管齐下的措施,对区域内的北陵水源地、百鸟水源地等七处水源地28眼水源井周边环境安全进行集中检查。每季度对饮用水源进行采样监测,建立了水质监测长效管理机制,使皇姑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

四、蓝天工程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皇姑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皇姑区蓝天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将“蓝天行动”全年工作细化为42项具体任务,分解到全区17个委办局和10大功能区,在媒体上公开公示。每月25日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区四大班子报送蓝天行动工作简报。区主要领导在党政联席会上调度蓝天工程进展情况,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一)能源结构不断优化,持续实施煤炭总量控制

编制了《皇姑区2015年至2017年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完成了区属医疗行业和教育机构燃煤锅炉的煤改清洁能源或并网改造工作。加强棚户区改造,已签约941户,签约率81.19%。

(二)进一步优化供热结构,加大燃煤锅炉管理力度

编制热电联产和大热源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文官屯调峰热源项目,已完成4台116MW热水锅炉和2台75 T/H蒸汽锅炉建设,新建干线热力管道75公里,设置热力站38座。首府新区结合区域总体规划编制了供热规划。

实施2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并网,超额完成了市下达的21座47台锅炉的拆除联网任务,拆除废弃烟囱26根。

投入资金5.3亿元,实施1060栋、462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暖房工程”,惠及居民15万户,占全市改造总量的43%。

(三)促进绿色交通发展,全面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强化绿标区管控工作,集中整治违法行为2046件,皇姑交警大队在全市考核中排名第二。加强对成品油特别是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对12家加油站的汽油、柴油等24批次抽样检查,全部合格。

(四)加大扬尘污染管控力度,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实施建筑施工扬尘动态管理,纳入资质信用等级管理中。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的监督查处力度,对21家施工工地出入口未作硬覆盖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处罚3家。对58辆运输散流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污染的行为进行处罚。景观路和一、二级街路机械化湿式洗扫率达到100%,三、四级街路达到40%以上,每天出动车辆4次洒水降尘作业,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拆迁工程扬尘管理,采取了设立广告式围挡、场内每天定时洒水降尘等措施抑制拆迁扬尘。

(五)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

加大了对焚烧沥青、油毡、落叶等行为的监管,依法取缔露天烧烤占道经营190余处。组织开展了文明祭祀联合执法活动。对公园园林内的落叶实施生物质归肥处理。在全市率先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簋街38家餐饮企业全部安装达标油烟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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