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想用公积金回老家买房的朋友,都会特别关心异地贷款的新闻。那么咱们沈阳的落地情况又是如何,是否已开始执行?
房天下讯 近期,想用公积金回老家买房的朋友,都会特别关心异地贷款的新闻。国庆假期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自10月8日起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了!那么咱们沈阳的落地情况又是如何,是否已开始执行?
跨省异地贷未执行 省内异地贷已执行
就上述这些问题,房天下房天下小编致电沈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异地贷款部,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尚未接到相关文件,因而无法办理跨省的公积金异地贷款。但辽宁省内其他城市的公积金用户是可以在沈阳买房贷款的,这项规定早已执行。相关额度、年限,均参照沈阳公积金的相关规定。至于跨省公积金异地贷款何时能执行?工作人员也无法给出准确时间。
公积金异地贷款操作流程
如果沈阳开始执行跨省公积金异地贷款,那么也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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