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所得税减半范围扩至年应税额30万元

——国务院为小微企业再发红包

华商晨报  2015-08-20 09:10

[摘要] 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为小微企业送上减税“礼包”,将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同时延长部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免征 税、营业税优惠期限。

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为小微企业送上减税“礼包”,将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同时延长部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免征 税、营业税优惠期限。

分析人士指出,在当前中国经济仍面临下行压力的背景下,国务院此举释放出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减负、涵养就业 、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的积极信号。

根据此次会议,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此外,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 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在国家不断激发创业创新潮的背景下,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减税举措层层加码,在去年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缴纳所得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基础上,今年2月起我国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缴纳所得额上调至20万元。

此外,自2014年10月1日起,小微企业月 销售额(营业额)由2万元提高至3万元,即对月销售额(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不再征收 税或营业税。

对此,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今年以来,为确保国务院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税务总局将其列入“一号督查”事项,从四个方面部署10条具体措施。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开展新一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新推出一系列落实措施,助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沈阳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