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辽宁质监部门统计,辽宁省使用10年以上进入大修期的住宅电梯已超过1.4万台。
据辽宁质监部门统计,辽宁省使用10年以上进入大修期的住宅电梯已超过1.4万台。辽宁近日出台办法,对电梯维保单位实行考核,保障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
电梯困人、伤人、救援不及时、投诉咨询渠道不畅等已成为电梯安全老大难问题。辽宁省质监局近日印发《辽宁省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电梯维保单位应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每6个月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自行检测,并向电梯使用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及时向电梯使用单位出具《电梯隐患标志》,并标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接到电梯的故障报告后,30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根据考评结果,电梯维保单位分为I类、II类、III类、IV类,60分以下的定为IV类。对IV类将实施加严监管,对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提出吊销、撤销、撤回或注销许可的建议。
据了解,自动扶梯也是重点监管对象。湖北省荆州“7.26”自动扶梯卷人事故后,沈阳市质监局紧急部署,沈阳特检院派出6组电梯检验人员,对全市共计123台的申龙的品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进行查证性检验,到8月10日检验完毕,尚未发现荆州事故的此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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