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派出所→区房产局→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社区
社区→派出所→区房产局→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社区
结婚多年始终无房,又因单位效益不好停薪留职多年,可偏偏孩子眼瞅就要上初中。面对捉襟见肘的生活,为了降低家庭生活支出,家住大东区前进街道的李女士打算申请公租房,可半个月过去了,她却打起了退堂鼓。“这证明也太难开了,感觉自己就像‘皮球’一样,被人踢来踢去。”
一纸证明折腾一大圈
李女士介绍,自从有了申请公租房的想法后,她就去社区进行了咨询,社区的工作人员给了她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申请公租房所需的各种要件,一共需要提供申请书、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收入情况证明表、住房情况证明表等17份要件。
“我办的份要件是住房情况证明,社区让我去派出所办理,但我到了派出所一说,人家就说不管,让我去找房产局,于是我就去了大东区房产局,可大东区房产局也说不管,让我去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到了那,工作人员一听我的事也说不管,让我去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可到了那儿一说,工作人员却说这证明得回社区开。”李女士感慨,折腾一大圈儿又给踢回来了,接下来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份证明该谁出?
那么,这份住房情况证明到底应该由谁出具?当天,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大东区房产局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情况证明的作用是为了证明户口所在地房产的归属,因此只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房证复印件并由社区盖章即可,如果房子已经转让了,那么需要去市房产交易大厅进行查档,如果房子已经拆迁了,那么持拆迁协议复印件到社区盖章就行。
对于市民被折腾,相关负责人分析,目前社区刚刚完成换届,虽然之前进行了培训,但或许有些工作人员对业务还不太熟练。(来源:沈阳晚报、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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