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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将调整

华商晨报  2015-05-27 09:39

[摘要]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将调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将调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文件已经下发到各单位。《通知》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辽宁省此次调整省直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人群仅包含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不含出生日期为10月1日之后的退休人员。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各主管部门需为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并于6月25日之前,经由主管部门审批后上报到人社厅工资福利处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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