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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辽宁高中招生将取消择校

——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时代商报  2015-05-15 07:33

[摘要] 各地高中招生将取消择校,指标到校比例应保持2014年水平;严禁高中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各地高中招生将取消择校,指标到校比例应保持2014年水平;严禁高中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各类学校的招生做出了上述要求。

各地高中招生将取消择校生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要求,沈阳市从2012年开始逐步降低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2012年沈阳的择校生比例已经降至16.67%,2013年的择校生比例不超总计划的16.67%,2014年这个比例降至约9%。

辽宁省教育厅透露,今年择校生将全部取消,全省各地高中要按照此要求执行。《通知》中也提出明确要求,今年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据沈阳几所高中校长介绍,如果取消择校生,志愿填报也必须随之调整,择校志愿栏将取消,往年为了选择更好名校而后“跳水报”的做法将无法实施,因此考生和家长一定要关注今年调整后的志愿填报,一定要理性填报。此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优质高中班额要逐步减小,实施小班化教学,以适应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

指标到校比例保持2014年水平

《通知》要求,今年辽宁将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改革措施。各地指标到校比例应保持2014年水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以沈阳为例,指标到校比例一般维持在公费生的70%,今年取消择校,招生全部为公费,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维持去年的水平,今年指标到校的比例将占到整个招生计划的70%,这个比例将比去年提高约6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提醒,一旦取消择校,指标到校对考生来说更加重要,一定要更多关注指标到校,享受“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40分的优惠”。

此外,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经济区内跨市招生高中增两所

今年沈阳经济区内八城市的高中继续执行跨市招生,招生学校比去年增加两所,达到13所,分别为: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沈阳市外国语学校、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鞍山市中学、抚顺市第二中学、本溪市高级中学、本溪市中学、营口市高级中学、阜新市实验中学、辽阳市高级中学、铁岭市高级中学。增加学校为:沈阳市外国语学校、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

各市要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及空军招飞机构的考查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将沈阳市中学航空实验班2015年度招生计划列入本地中考招生提前录取批次。

中考成绩呈现优先采用等级制

《通知》要求,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各地中考要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据了解,沈阳中考书写考查在语文作文中体现,书写好的可加1至3分,书写特别潦草的可扣1至2分。

中考(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的成绩呈现方式应优先采用等级制,若条件不具备可采用分数制。等级一般分为A、B、C、D四级,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各等级比例及使用办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中考命题要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要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据了解,目前沈阳中考执行的就是这个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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