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务院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到至2020年,长江、黄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
近日,国务院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到至2020年,长江、黄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截至去年辽河流域内6条主要河流的90个干、支流断面水质八成达标。今年我省将制定《辽宁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城市河流断面水环境将实施考核机制。
据了解,去年我省遭遇63年以来严重干旱影响,全省夏秋季主要河流径流量明显减少,400多条支流河在丰水期断流,河流、水库缺少生态水补给,辽河流域6条主要河流的90个干、支流断面水质八成达标,水质同比上年有所下降,但辽河流域水质总体保持轻度污染水平。
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内容,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
今年,我省将制定《辽宁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同时加快镇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做好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监管,推动再生水的循环利用;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补充河道生态水,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市河流断面水环境考核机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保持对违法排污单位的高压态势;加快投资机制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
此外,城镇污水处理等治污设施建设与运行、河流断面水质专项整治、工业点源监管、监控能力建设、调剂补充生态环境用水、优化产业结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等均是今年的重点,以确保流域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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