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离婚的明显少了。”几位常年在婚姻登记部门办证窗口工作的一线人员,如此描述最近三个月感受到的变化。工作人员更直观的感受是,变化背后,应和8月9日郑州市取消房屋限购政策有关。(11月10日《大河报》)
“最近离婚的明显少了。”几位常年在婚姻登记部门办证窗口工作的一线人员,如此描述最近三个月感受到的变化。工作人员更直观的感受是,变化背后,应和8月9日郑州市取消房屋限购政策有关。(11月10日《大河报》)
在11月11日网络上的“光棍节”里讨论婚姻尤其是离婚率,是一件饶有意义的事。各地“限购令”出台后,我国离婚率陡然上升。固然,有许多家庭因为想多买一套房而离婚,之后又复了婚,可是,“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悲剧却并不少见。在法律意义、形式意义上的离婚,只有“真离婚”而没有“假离婚”一说。
离婚变成“刚需”,在这现代社会里,太过搞笑了吧。可是事实就如此。我们每个人的自由与权利,似乎无时无刻不受公共政策的影响。可悖论却是,我们的主流价值观总是教育我们要保持家庭稳定、婚姻和谐,既说婚姻是修行,又说婚姻是契约,可公共政策出台时,却根本不管这些,似乎只为达到某种目的。
公民社会之中,权利不容打扰,婚姻自由不容侵犯,百姓的正常生活,受到公共政策的影响越小越好。然而,朝秦暮楚的公共政策,却经常性裹挟绑架着私有权利时而向前行进,时而恢复原状。不客气地说,这样的现实很残忍、很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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