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号为619206的网友留言:对象结婚前,以自己名义公积金贷款买房,已还贷两年。我未买房,公积金一直未提取过,现刚结婚,请问我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一次性提出,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编号为619206的网友留言:对象结婚前,以自己名义公积金贷款买房,已还贷两年。我未买房,公积金一直未提取过,现刚结婚,请问我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一次性提出,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所述情况,如果您对象一直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那么你们提取算做首次,夫妻合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均可提取,如果您对象之前办理过支取,那么今年您夫妻合计提取额不超过上次提取至此次提取期间还贷本息合计额。提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先提借款人的,然后提取配偶方的。
所需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可至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2、配偶方提取,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将上述材料备齐,交单位审核,由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