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分类调控"成为下半年楼市调控主基调

经济日报   2014-07-19 07:25

[摘要] 面对越来越“冷”的楼市,有专家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之中,并不会出现崩盘或暴跌;商品房库存过高的城市可以适当放松限购,中心城市则不应没有底线、没有条件地放开买房。关于楼市的未来走向,还要看国家信贷政策如何调整。

面对越来越“冷”的楼市,有专家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之中,并不会出现崩盘或暴跌;商品房库存过高的城市可以适当放松限购,中心城市则不应没有底线、没有条件地放开买房。关于楼市的未来走向,还要看国家信贷政策如何调整。

国家统计局7月18日发布数据,6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达到55个,比上月增加了20个。因此,“拐点已至”、“出手救市”等话题热度不减。那么,应如何看待当前房地产形势?该不该取消限购?未来楼市又将走向何方?

6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城市继续增多。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下降的城市为杭州,下降了1.8%。4个一线城市中,除北京环比上涨0.1%之外,上海、广州、深圳分别下跌0.7%、0.6%和0.4%。同时,环比下降比较多的城市还有宁波1.6%、洛阳1.2%、无锡和泉州均下降1%。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分析说,初步测算,一、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均呈小幅回落,分别下降0.4%、0.5%和0.5%。

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不仅仅表现在房价大幅度下降上。根据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的数据,前6个月,房地产开发投资为4201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4.1%,增速比1至5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而去年前6个月,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速高达20.3%。

面对越来越“冷”的楼市,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之中,并不会出现崩盘或暴跌。

今年以来,随着楼市库存量激增,一些地方暗中出台楼市支持政策,或实际放松限购却并不“发文”。6月下旬,呼和浩特以正式发布文件的形式取消楼市限购;济南紧随其后,买房不再受“限二停三”的约束。随后,多个城市即将取消限购的传闻也开始盛行。

作为调控楼市的行政手段,限购已执行3年有余。今年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明确楼市调控的主基调是“分类调控”,即对那些库存量大、供过于求的城市,要执行好首套房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优惠的政策;对供求矛盾比较突出、房价上涨压力比较大的城市,要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形成有效供给,继续遏制投资投机型需求。

那么,限购是否应该放松?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商品房库存过高的城市可以适当放松限购,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适宜放松限购。

秦虹认为,常住人口增长很快、居住环境质量优越、地区经济中心的城市,购房需求仍然很大,一旦取消购房资格限制,短期内或许没有大量人口买房,但在房价预期上涨时,需求便会涌入市场,这违背了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保证合理购房需求的调控初衷。“我个人不赞成中心城市没有底线、没有条件地放开买房。”秦虹说。

而对于当前楼市的走势,业内专家和从业人员有着各自的看法。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购房者看跌情绪在短期内难以改变,随着楼市的持续降温,不排除采取救市措施的城市数量的增多。

然而,由于部分城市前期供应量过大、房价过快上涨等因素积累,以及前期成交集中释放带来的需求断档,尽管政策出现松绑,这些城市可能也难以拉动市场成交。张大伟认为,楼市走向还要看国家的信贷政策,如果信贷政策不变,短期内市场的趋势很难改变。

“在行业的优胜劣汰中,中国楼市将不断走向成熟发展的新阶段。而企业间互相竞争带来的压力和常态性调整,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优化和最终进步。”秦虹说。

她最近在接受采访时还直言:“地方政府吃土地饭吃得太舒服了,所以就离不开了,所以老要刺激土地。这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后期风险是非常大的。大城市地价越卖越贵,中小城市卖不了那么贵的地,就越卖越多。从体制上还期待尽快改革,因为这不可持久!”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沈阳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