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 《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备受争议的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方案,终于迈出了新步伐。
昨日(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 《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以房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以自愿参加为基础,开展试点,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
英国邦瑞房地产发展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白兮与《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交流时坦言,“以房养老”在国外是非常小众的一项业务,他预计在中国也会是比较小众的业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保险公司对开展以房养老业务持谨慎态度,尚无保险公司向保监会上报正式产品,具体的保险产品仍在设计中。
险企参与门槛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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