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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沈阳新房价格同比上涨7.9%

——新房、二手房价格环比、同比涨幅均有所下滑

时代商报  2014-05-19 08:16

[摘要] 近来多地楼市传出量价齐跌的风声,但从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变动数据中,仅能看出房价涨幅放缓的趋势。

近来多地楼市传出量价齐跌的风声,但从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变动数据中,仅能看出房价涨幅放缓的趋势。

从反映房价实时变动的环比来看,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涨幅进一步放缓,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的城市有8个,持平的城市有18个,上涨的城市有44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涨幅为0.4%,为下降0.7%。但从同比来看,70个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的城市仅温州1城。

沈阳楼市方面,4月份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1%,排名第21位,环比涨幅相比3月时下降了0.3个百分点。同比上涨7.9%,排名第18位,涨幅相比3月时下降了2.1%。

四月份房价涨幅继续放缓

房价涨幅放缓,是从环比数据的比较中得出的结论。

从范围看,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分别为44个和35个,分别比3月份减少了12个和7个。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44个城市中,涨幅比3月份回落的城市有31个,比3月份增加了3个;涨幅为0.4%,比3月份回落了0.2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认为,70个大中城市房价走势总体平稳小幅上升,但涨幅收窄。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综合平均涨幅为0.1%,比3月份收窄0.2个百分点。

同比方面,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69个,与3月份相同,但涨幅有所回落,部分城市较为明显。尤其是一线城市房价继续趋缓,涨幅为13.6%,比3月份回落1.9个百分点,涨幅为1.3%。其中,上海上涨13.6%,北京上涨11.2%,深圳上涨11.2%,广州上涨11.2%。

据测算,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综合平均涨幅4月份比3月份分别回落1.3和0.3个百分点,而3月份比2月份分别回落1.5和0.9个百分点,涨幅回落速度有所放缓。

沈阳新房价格同比涨7.9%

记者梳理发现,4月份沈阳房价同比、环比数据下滑明显。4月份沈阳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1%,涨幅相比3月份时降低了0.3个百分点,排名第21位。同比上涨7.9%,涨幅相比3月份时下降了2.1个百分点,位居第18位。二手房价格方面,沈阳环比上涨0.1%,相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涨幅排名第22位。同比上涨5%,相比上月下降0.3个百分点,同比涨幅第18位。

在东北三省的3个省会城市之中,沈阳新建商品房价格以7.9%的同比涨幅位居首位,长春上涨7.4%,哈尔滨上涨6.4%。二手房方面,沈阳5%的同比涨幅一样居首,哈尔滨以3.8%的涨幅排名第二。

另外,辽宁省列入统计的城市中,大连新房价格环比涨幅为0.1%,丹东、锦州环比未发生变化,三个城市的同比涨幅分别为6.9%、6.5%和8.8%。

本报记者王浅

·解读

房地产不会“崩盘”

“经过了十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阶段,这是很正常的,应当理性看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员张立群分析,部分三四线城市由于产业支撑和人口流入有限,房价回调已持续了一段时间,这使得房地产市场预期有所变化,观望情绪上升,部分一二线城市的房价也出现了松动。“房地产市场供需双方的预期出现变化,购房者观望情绪增多,而房地产企业‘让利跑量’心理渐占上风。”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这样概括近来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变化。房地产市场预期的变化,与前一阶段部分商业银行收紧房贷有关。今年以来,一些城市出现了居民购房贷款审批缓慢现象,一些地方首套房个贷利率水平明显上浮。国家已经采取应对措施,央行日前已敦促商业银行,要求其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

“中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上还是居住性需求主导的。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在看不清市场走向的情况下可能会等一等,但不可能一直等下去。所以不要因为出现了调整,就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丧失了信心。”张立群直言。

针对外界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崩盘”的担心,张立群认为,中国的城镇化进程远未完成,居住性需求巨大,而且有严格的抵押贷款管理,个人房贷偿还非常稳定,与美国次贷危机时的房地产市场完全不同,不必过于担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认为,我国房价处于阶段性均衡状态,这意味着房价可能会上下波动,出现阶段性调整,但不会呈趋势性长期下降。宋立说,日本房价出现趋势性下降时,城镇化率已达60%至70%,而中国当前的实际城市化率(以户籍计算)只有38%至39%。未来中国的城镇化仍会催生巨大的住房需求,不存在外界所担忧的房地产“崩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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