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民姜先生向本报咨询,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现在合同签了,贷款也办了,但是今冬不准备入住就没办入住手续,想知道今年的采暖费还用不用交?
近日,市民姜先生向本报咨询,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现在合同签了,贷款也办了,但是今冬不准备入住就没办入住手续,想知道今年的采暖费还用不用交?
政策解答:沈阳市供热办和沈阳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2009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居民采暖收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已办入住手续的,供热单位向其收缴采暖费。
对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供热单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采暖费。
对已售但用户未入住的房屋,供热单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不低于50%的采暖费。
对在采暖开栓后办理入住手续的,供热单位向用户按月收缴采暖费,其余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适用于新建居民住宅建筑个采暖期,第二个采暖期按现行其他规定收缴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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