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起,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租房、公租房房租的原有要件基础上,增加由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此外,由于系统调整,网上租房提取暂停,租房提取业务全部在前台办理。日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理事宜
昨日起,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租房、公租房房租的原有要件基础上,增加由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
此外,由于系统调整,网上租房提取暂停,租房提取业务全部在前台办理。
日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理事宜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是根据《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以满足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运行要求来进行的。
办理此项业务需要的要件包括: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
此次调整在原有要件基础上,增加由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同时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
调整后所需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其他要件、办理流程等,仍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新政于2018年2月22日起执行。受系统调整影响,网上租房提取暂停,租房提取业务全部在前台办理。
事实上,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于2015年开始实行,对于连续缴存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沈阳无住房且租房的职工,沈阳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用于支付房租。
在提取额度方面,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但职工本人及配偶均在4个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中心服务热线 12329
和平管理部 22713659 和平北大街48号
沈河管理部 23936201 惠工街159号
铁西管理部 25891893 艳粉街61号
皇姑管理部 23495673 宁山西路5号
大东管理部 24357993 大东路175-1号
浑南区管理部 23751057 沈营路29-14号
于洪管理部 23341206 黄海路20号
沈北管理部 89601612 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89138568 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27627763 新民市站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87828903 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87115883 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87338256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中分中心 62037177 砂阳路618甲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