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在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王彦提出《关于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建议》。目前,全省共有14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如铁路、电力、煤炭、石油、钢铁等行业,不利于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
日前,在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王彦提出《关于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建议》。
目前,全省共有14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如铁路、电力、煤炭、石油、钢铁等行业,不利于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
此外,省内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差异大的现状,部分城市出现资金流动性持续不足。为此委员建议,统筹使用全省其他城市、行业结余资金,以缓解此问题,防控流动性风险。
王彦建议:建立省级管理平台,落实公积金属地化管理政策要求。将省直中心、行业分中心业务集中纳入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负责运作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此外,建议建立省级管理平台,有效落实流动性资金统筹使用管理。落实省政府明确的“统筹使用其他城市、行业结余资金”工作要求,缓解部分城市存在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问题,防控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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