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市民周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96006打来电话咨询,像他这种已经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买断工龄人员,是否享受明补政策呢?
昨日,市民周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96006打来电话咨询,像他这种已经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买断工龄人员,是否享受明补政策呢?
周先生介绍,自己在2004年退休,被原沈阳汽车发动机厂买断工龄。目前,每月从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养老局)领养老金。
“我们也应该有人管。”周先生说。退休之前周先生的采暖费都由厂里报销,自从被买断工龄后,就没再报销过采暖费。今年沈阳市出台“明补”政策,周先生想了解下,他也是否能享受到这个福利。
辽沈晚报记者在沈阳市供热办法规部了解到,明补政策享受政策范围包括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退养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工作人员解释说,周先生已经被单位买断工龄,也就是与原单位脱离关系。采暖费虽然暗补变明补,但这部分资金来源仍然是企业。所以,周先生不属于政策内人员。
周先生表示,自己每月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领养老金,那么是否由市养老局负责报销采暖费呢?
记者又联系到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退休管理处处长刘志军。刘志军解释说,周先生这种被单位买断工龄的情况,不属于该局负责的采暖费报销人员范围,该局负责报销采暖费的范围是:国有破产转制企业,并办理了社会化管理服务整体移交手续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刘志军说,“这部分企业已经一次性为享受采暖费报销资格的退休人员向沈阳市养老局缴纳了10年的采暖费,我局现在只是集中管理这部分人员。周先生并不在我局负责报销采暖费的人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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