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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试点政府“入股”买房

华商晨报  2014-04-08 02:30

[摘要] 据记者了解,这意味着,中国住房保障体系将实行双轨制,一轨是公租房,主要面向低收入群体;一轨是共有产权房,满足“夹心层”的住房需求。

目前暂无沈阳共有产权房期满后可“赎回”政府拥有的产权

商品房太贵买不起,保障房只让租不让买。若今后面临这种情况的市民,可以参考试点城市的“共有产权房了”。

近日,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已被列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据记者了解,这意味着,中国住房保障体系将实行双轨制,一轨是公租房,主要面向低收入群体;一轨是共有产权房,满足“夹心层”的住房需求。

所谓“共有产权房”,是指由政府和购房者共同拥有产权的房屋。购买时,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并约定相应的产权比例。在一定年限内,只能自住,不能出售、出租。期满后,可选择向政府回购限定的产权,或在市场出售后,按一定比例偿还政府的产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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