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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有望明年首季试点本质是金融产品

华商晨报   2013-09-26 09:39

[摘要] 记者了解到,目前推出的养老地产中,售卖会籍或者只租不售的占据绝大部分比例。如果未来“以房养老”观念获得认可,出售产权的养老地产或更受热捧。

出售产权的养老地产或更受热捧

业内有观点认为,随着“以房养老”概念的深入人心,还将给房地产市场和养老地产市场再加一把柴。

记者了解到,目前推出的养老地产中,售卖会籍或者只租不售的占据绝大部分比例。如果未来“以房养老”观念获得认可,出售产权的养老地产或更受热捧。

戴德梁行董事黎庆文表示,养老地产或者养老机构和一般的地产项目相比,的优势是有完备的家政、护理和医疗等服务配套。未来可能出现一种养老模式:购置一个养老项目的所有权,等自己老去之时,一方面可以住在养老项目中享受其提供的家政、护理等养老服务配套,另一方面可以将养老项目抵押获取养老金,“以房养老”。

以房租养老回报高于“倒按揭”

事实上,“以房养老”也并不只有倒按揭这样一个手段。

“希望还是以房租养老,这个作为中国文化也比较好接受。”日前,房产高级职业经理人朱秋利公开表示,目前养老不是在于没有房子居住,而在于老人无人照顾和住在楼梯楼的高层出行不便。“可以把房子租出去,之后可以去养老院居住,这样也方便照顾。”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按此前媒体披露目前银行试点房产“倒按揭”的抵押比例和利率,百万元的房产每个月到手的金额甚微,出租获取的回报可能更高于“倒按揭”,且房子产权依然在手,未来可传给子女。

对此,黎庆文表示,由于“倒按揭”起到了一个融资的服务功能,因此低于自行出租是非常正常的。“但出租房产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等到老人自顾不暇的时候,房产出租也成了一个不小的负担。”他表示,“倒按揭”的好处是可以通过银行将房子变成终身养老保障,简便省心,且可以住在自己的房产中养老。

黎庆文表示,由于中国老年人基数十分庞大,自己对于未来的“以房养老”前景乐观,但是,该养老模式一定是在房价比较稳健,空巢率较高的大城市率先发展起来,从区域上看有一个试点的过程。 据《广州日报》

新华社电 记者获悉,9月24日,由民政部牵头,保监会等相关部委就“以房养老”问题举行了闭门研讨会,对“以房养老”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讨论,试点方案拟在2014年一季度出台。

专家认为,在金融机构分业经营模式下,“倒按揭”这种复杂的金融产品短期恐难以顺利运营,金融机构开发此类产品的积极性还需相关鼓励政策。此外,“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房地产等多个行业,需要管理层实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

“以房养老”只是“小众”选择

在24日下午民政部举行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专家论证会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以房养老”既不可能成为养老保障的主流方式,更不是应当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的替代品,而只是让老年人多了一种养老方式选择,以便更加从容地安排晚年生活。

“因此,客观上它只与少数有需要的人相关,大多数公众没有必要过分忧虑。”郑功成说。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唐钧分析认为,从理论上说,若要使“以房养老”成为可行的和可操作的社会政策,须具备一个基本条件,即住房必须是老年人可以自由支配的,而现在住房多为家庭主要财产,且多数老年人会选择把房产留给子女。

唐钧认为,“以房养老”只是“小众”选择,影响不了老年保障和老年服务大局。

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可行的政策体系

“一个健全的社会既需要有基本的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兜底,也需要开启产业化、商品化之路,两者不可偏废。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做的是规范‘以房养老’市场,保证参与其中的百姓利益不受到侵害。”中国社科院人口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说。

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幸福人寿保险公司监事长孟晓苏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在“以房养老”试点过程中,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可行的政策体系,完善相关的房产评估、政策咨询、纠纷仲裁、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相关衍生产品的创新,使“以房养老”更符合我国国情,更能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不会也不可能替代政府承担的基本养老责任。”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近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

按照意见要求,今后,政府将在四方面保基本、兜底线: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要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二是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三是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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