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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房地产政策与动向一览(国家篇)

东方网  2013-04-23 11:13

[摘要] 3月房地产政策与动向中的核心是,“新国五条”;对市场影响最大的是“、“出售自有住房征收个税20%”;有积极意义的是“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具有历史意义的是“地方可取消经适房”;3月底各地国五条细则密集出台。

3月房地产政策与动向中的核心是,“新国五条”;对市场影响的是“、“出售自有住房征收个税20%”;有积极意义的是“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具有历史意义的是“地方可取消经适房”;3月底各地国五条细则密集出台。

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征税20%打击炒房力度升级(2013-3-01)

2013年3月1日晚,国务院颁布楼市调控“新国五条”,此次颁布的“新国五条”是针对8天前(2月20日)的楼市调控国五条内容的具体补充。此次详细补充的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内容亮点即是“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20%”,是对投机的严厉打击。

国税局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个税的通知(2013-3-05)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住建部副部长谈国五条若误伤买房刚需会有保护措施(2013-3-06)

针对“国五条”细则会“误伤”改善性需求和刚性需求的担忧,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4日对记者表示,“(如果‘国五条’细则)执行起来发现问题,会有保护措施。”

住建部:交易税不得转嫁若有此现象会出台措施(2013-3-06)

3月5日,2013年两会期间,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说,40个重点城市的住房信息基本上已经联网;将交易所得税转嫁给购房者的行为严重违规,国家将会出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措施。

国家发改委主任称城镇化规划有望上半年出台(2013-3-07)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昨日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国城镇化发展规划,目的就是引导中国的城镇化能够有序、健康地发展。如果编制顺利,今年上半年就有可能出台。

住建部秦虹:出售5年以上住房可免征个税(2013-3-07)

我国改善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三房合一”统称公租房郑州经适房退出历史(2013-3-07)

郑州市房管局消息,今年郑州市保障房全面实施“三房合一”,即“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统称公租房”。目前,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已停止,备受争议的经适房开始退出历史舞台。

尚福林:将出台地方房地产调控对应的信贷政策(2013-3-07)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昨日表示,将出台地方房地产调控对应的信贷政策。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国土部:今年供应16万公顷土地保持价格稳定(2013-3-08)

人大代表、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还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土地供应的力度,使土地价格保持稳定。徐绍史透露:“2013年房地产土地供应不会低于前五年平均数,估计在16万公顷左右。”

新国五条遭舆论反弹三部委紧急磋商保护刚需(2013-3-11)

在遭遇到巨大的“舆论反弹”之后,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已经着手制定包括“保护刚性需求”在内的国五条执行细则的落实方案。据悉,除保留了居住满5年且为自住房产出售免征个税的“优惠政策”外,还有望包括按照售价、面积、购买年限等要素划定保护线,区别性征收售房个税的“空间”。中央部门对此只做原则性规定,地方政府将制定具体的实施征收技术方案。

3月主要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大增,多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内人头攒动(2013-3-11)

伴随着二手房成交量激增,受“20%个税”影响,沪上众多二手房交易者急于在政策正式执行前尽快完成交易,近日多个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头攒动,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启动窗口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全员到岗,双休日也不例外。通过增加受理窗口,根据现场客户量延长受理时间,“直至现场客户全部离开”。北京、广州、南京、无锡等各大中城市同样出现同样情况。

中国将建统一登记不动产制度夯实反腐制度基础(2013-3-11)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昨天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时透露,中国拟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出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多地调公积金政策或为楼市新政细则落地前奏(2013-3-12)

“国五条”无疑是3月份以来楼市最热门的话题。进入3月以来,已有武汉、长沙等二级城市相继开始执行公积金政策调整。克尔瑞发布报告称,楼市的持续回暖,使新一轮调控不期而至,只要大环境未变,房价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类似于公积金贷款、限购、提高贷款利率等政策就不会停止。

姜伟新:房价会降地方可取消经适房(2013-3-15)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强调,“国五条”一定要严格执行。他同时称,房价今年一定会往下走。当问到经适房是否可以取消的问题时,他称,各个地方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建设和分配,“这个允许取消。”“20%税率一定要坚决执行,对于当前社会争议,住建部已经关注到,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再完善。”姜伟新说。

李克强称城镇化是必然趋势拟改造千万户棚户区(2013-3-18)

李克强:我们强调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现在大约有2.6亿农民工,使他们中有愿望的人逐步融入城市,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有就业支撑,有服务保障。而且城镇化也不能靠摊大饼。要注意防止城市病,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改造一千万户以上各类棚户区,这既是解决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也是降低城镇化的门槛。

大中城市房价2月大幅上涨调控效果待政策持续发酵(2013-3-19)

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的城市只有1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66个。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为3.1%。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的城市有8个,上涨的城市有62个。2月份,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为8.2%。

房企融资、拿地的热情高涨,楼市以价换量已经结束(2013-3-19)

主要城市房地产成交长期保持高位,房价持续攀升长期保持高位,这些使得房企融资、拿地的热情不断高涨。“房企目前处于积极的扩张期,拿地频次明显加快,在土地市场多有举措。在土地溢价已经上涨的情况下,开发商对利润的要求可能更高,楼市以价换量或已结束。

住建部:住房信息联网将扩至500城市(2013-3-21)

政协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近日表示,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已完成,而按照此前住建部的计划,今年6月底将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一旦范围住房信息联网之后,房产税的全面铺开的时间表将更明晰了,届时过渡时期的限购政策也将退出历史舞台

国家土地督察发现违规抵押贷款逾千亿元(2013-3-23)

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36个市(区)的土地抵押融资情况开展督察发现,943个项目涉及违规抵押贷款1039.22亿元,涉及土地面积29.63万亩。

2012年度国家土地督察公告出炉,土地存八类问题。

住建部副部长:现在必须开始追求质量型城镇化(2013-3-25)

中国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25日表示,当前中国城市面临环境污染、交通拥堵、资源浪费等问题,因此,必须从现在开始追求质量型城镇化。

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出台:严格执行国务院个税规定(2013-3-25)

3月25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并就此提出具体意见:1、切实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2、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3、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5、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北京昨起严格执行公积金“认房又认贷”(2013-3-26)

从昨日开始,北京各区县中介机构中公积金“认房不认贷”的通道已全部关闭,购房人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已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

今年保障房工作亮点外来工被纳入保障范围(2013-3-26)

根据最近出台的新“国五条”及其相关细则规定,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这一政策的出台,契合了城镇化的发展方向。

3月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创近几年高点(2013-3-26)

3月前24天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成交达110.7万平方米,同比提升96.3% 。业内人士据此判断,本月最终的成交量有望达到140万平方米以上的高位水平,创出2010年以来的点,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亦如此,二线城市成交同样火爆:武汉、南昌、济南等等城市新建住宅市场创历史同期高点。

3月底各地国五条细则密集出台(2013-3-30)

北京对本市户籍单身人士购房做出规定

北京对本市户籍单身人士购房做出规定,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征收问题,北京个出台细则,对商品房、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房屋原值给出了具体计算细则。

上海强化异地人群贷款审查

可按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制定房价调控目标;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继续稳步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深圳未细化征收20%个税

严格执行“国五条”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依法严格开展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合肥已备案商品房3个月内不得涨价

明确2013年全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凡已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在3个月内不得向上调整。合肥市“国五条”细则未提及20%个税如何执行。

天津严查购房家庭住房套数

保持住房价格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严格购房家庭资格初审,对购房家庭的住房套数进行核查。

济南今年供地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均值

济南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南京细则内容未提及征收20%个税

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内容中并未提及会征收20%的税。

青岛坚决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

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确保本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明显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重庆报价过高不发预售许可

今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停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继续执行房产税政策;对报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引导楼面地价不超过当期房价的1/3;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将达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以上。

贵阳

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市物价局2013年3月31日发布消息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要求,经贵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贵阳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贵阳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大连

房价调控目标:2013年大连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我市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厦门

房价调控目标:厦门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3月房地产政策与动向解析:

核心是“新国五条”。表明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会放松。

对市场影响的是““出售自有住房征收个税20%”。若各地实实在在执行将影响一大批改善性需求,并左右二手房市场的交易。

具有积极意义的是“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此举有利于大批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有利于社会稳定,是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之一。

具有历史意义的是“地方可取消经适房”。经适房逐渐淡出,公租房大量出现,一定意义上规避了寻租现象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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